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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4-03-27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2年,计划开始时间:202451日,计划结束时间:2026430日。具体进场时间如有变动,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工作内容:投标人承包采购人所管理的南昌地铁124号线站点(12号线共计50个站,含2个换乘站。4号线26个站,不含3个换乘站)、124号线场段(瑶湖定修段、蛟桥停车场、生米南基地、望城车辆段和高新停车场)、建设大厦、九溪嘉园和中铁装备项目的日常垃圾清运服务,所有清运工作必须按照南昌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10室。

4.2 获取时间:20240327日~0415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7918382397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1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1-8382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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