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在制作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与“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中的“产品设备交货期限 ”前后表述不一致,特对此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1、乙方于签定合同后 7 日内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甲方应于货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接收。
现修改为:
1、乙方于签定合同后15日内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甲方应于货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接收。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由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变更至2022年8月22日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中有与上述修改不一致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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