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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控应急处理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 2023-03-02
鲁甸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控应急处理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鲁甸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控应急处理工程项目(EPC)93f29a28-0708-4f5b-9f46-af549015bca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93f29a28-0708-4f5b-9f46-af549015bcab
建设规模:1627.36 万元93f29a28-0708-4f5b-9f46-af549015bca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3-02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3013999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详情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陇富贵
办公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飞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杨钧涵
办公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移动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详细公告内容附件信息
标段编号:GC530600202300094001001
标段名称:鲁甸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控应急处理工程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3-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3 09:00
开标地点:(鲁甸)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627.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填埋垃圾区面积约 49976.8 平方米,垃圾堆体修整后占地面积 23791 平方米,场内存量垃圾及覆土总量约371267.5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垃圾堆体整形工程;污染防控封场覆盖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控工程;渗滤液导排及处理工程;填埋气导排收集及处理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工程;绿化及水土保持;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627.36 万元。其中:工程费 1275.9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30.88 万元,预备费 120.54 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前款所述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
业绩要求:
其他: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23 09:00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3-03-01 16:53:2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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