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2〕142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22〕14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90326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乐山垃圾场进行封场治理,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滤液导排及处理、填埋气体导排及处理、雨水导排、绿化工程、管理区升级改造等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018年1月至今承接1个规模不低于400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和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 。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入川录入人员。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7日00 时00 分至2022 年12月16 日23 时59 分, 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凭注册的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2月 28日09 时30 分,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招标投标中心(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833-2451127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676473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账 号: 51001870836050096712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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