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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阿尕尔森镇萨尔乌泽克村 |
面积: | 160亩(责任田160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7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5万元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0个 |
详细地址: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02-08 |
报名保证金: | 3万元 |
联系人: | 阿依波塔 |
联系电话: | 18742998146 |
交易方式: | |
竞价时间: | 2025-02-08 12:02 |
竞价地点: | 阿尕尔森镇萨尔乌泽克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
其它说明: |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4、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5、滴灌配套设施为2020?年国家项目,不存在其他纠纷。承包人需自行负责保障该设备的正常运行及维修工作,并配备专业管护人员。若因承包人操作不当而造成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7、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8、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9、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及时清理因生产资料和工人生活资料等产生的垃圾和地界周边渠道垃圾等。10、若种植覆膜作物,承包人(单位)在种植前需向村集体另行缴纳与清膜相关的保证金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种植季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清理覆膜,否则村集体将不予退还相关保证金。11、根据泵房管理要求,承包人(单位)在承包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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