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
2.2 项目地点:洪江市;
2.3 项目概况: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主要采购垃圾压缩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转运通道封闭系统、除臭降尘处理系统、卫生清洗系统、水平式垃圾压缩机及相关控制系统、垃圾转运站污水池提升水泵系统、有毒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柴油发电机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供货要求设备采购清单为准。
2. 4 招标范围: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具体以招标文件供货要求设备采购清单为准;
2.4.1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设备采购清单;
2.4.2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设备采购清单;
2.4.3 交货期:120日历天;
2.4.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5 交货地址:洪江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质量要求: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谁的产品,零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2.6 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1 年;
2.7 招标编号:ZHYB-HHFC-2024030。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 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则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1.3 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核查路径:<信用中国>。信用中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
文章推荐:
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4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常规药品片碱采购项目公告
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一期)配套设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