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2.3招标范围: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包括设备运输、安装、保险、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6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7投标保证金:1.5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投标人应是相应产品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实行网上确认并领取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8:30时至2022年10月18 日16:00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登录,进行资格确认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09:00,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5号)。为减少接触,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1创业大厦
联 系 人:李赛
联系电话:0429-2929755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人:黄金
联系电话:024-26785666
邮编:110000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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