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晋州市城市道路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拟将晋州市城市道路提升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分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分包商按本《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编号:XTJJ-SGZB-202408-01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项目内容
1、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工程施工。
3、本次招标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本次招标的施工内容,包括:临时道路租地、修建与恢复,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与拆除,土石方开挖运输、路基填筑压实、施工测量放线、试验、混凝土的卸料、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安全防护、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修建以及清理现场、缺陷处理等与施工相关工作。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无税单价(元) | 税率 | 无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清表 | 1、清除灌木、树根、垃圾等; 2、其它:详见相关图纸及规范要求、并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 ㎡ | 40621 | |||||
2 | 挖除 垃圾 | 1、挖除生活垃圾 2、乙方负责施工 | m³ | 5000 | |||||
3 | 利用 土方 | 1、倒运土方 | m³ | 15798.48 | |||||
4 | 3%水 泥土 | 1、50cm素土掺3%水泥处理; 2、分层拌合、碾压、整平、压实; 3、施工用水泥由甲方提供; 4、乙方负责施工 | 平方米 | 22721.1 | |||||
5 | 5%水 | 1、30cm素土掺5%水泥处理; 2、分层拌合、碾压、整平、压实; 3、施工用水泥由甲方提供; 4、乙方负责施工 | 平方米 | 18335.1 | |||||
6 | 水泥石灰稳定土 | 1、16cm素土掺6%水泥及4%石灰处理; 2、拌合、碾压、整平、压实; 3、施工用石灰、水泥均由甲方提供 | 平方米 | 45089.1 | |||||
7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稳定碎石(厚度16cm,水泥含量5%) | 平方米 | 88039.8 | |||||
8 | 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 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改性沥青,厚度4cm) | 平方米 | 42677 | |||||
9 | 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 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基质沥青,厚度6cm) | 平方米 | ||||||
10 | 安全 用工 | 安全用工 | 日工 | 1792 |
(2)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生活设施,投标人需自行建造(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施工中主要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投标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招标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4)投标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保,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5)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招标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投标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7)按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8)按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招标人;
(10)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投标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留存;
(11)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市政道路工程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2、施工经验:在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类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
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工器具,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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